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仔细阅读此重要提示,并向下滚动至本页结尾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即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合格投资者规定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
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并接受以下条款及相关约束。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本网站所载的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分销、销售要约,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我公司及任何雇员不对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和完整性作任何保证,也不对于本网站内所提供资料之任何错误或遗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专利权、知识产权及其他产权均为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概不向浏览该资料人士发出、转让或以任何方式转移任何种类的权利。
6月17日,深圳五大房产中介机构——中原、链家、Q房、乐有家和美联物业联合发布声明,坚决抵制“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
走私单现象泛滥是深圳五大中介机构发起这场联合抵制的主要原因之一。他们表示,坚决不接受任何“全民经纪人”等模式的分销合作或类似操作行为;坚决不参与任何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发起的分销转介类“全民经纪人”违法违规营销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开发商、中介协会等多方人士。可以说,这次联合抵制本质上是一次中介机构与开发商的博弈,开发商或许可以不管黑猫白猫,但如果平台被彻底打击,谁也不会是赢家。
走私单成为抵制导火索
“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其实在房地产行业已盛行多年,今年的疫情助推了其发展。
疫情影响之下,今年各大房企开始着力推广自己的线上营销平台上,又掀起一波全民营销、全民兼职销售员或经纪人的浪潮,如碧桂园的“凤凰云”、恒大的恒房通、富力旗下的富力好房等。
房企的目的很简单,给予和中介机构同样甚至更低的佣金,发动尽可能多的人来卖房。但对于中介机构而言,无异于市场领地被搅乱。
令中介机构始料未及的是,房企“全民营销”十分见效,例如恒大就创下了3天成交近5万套,锁定580亿元销售额的战绩,而且通过低认购金额和注册奖励等举措,圈到了一大批客户,这一庞大的客群,未来就有可能成为取代中介渠道的资本。
更让中介机构无法忍受的是,在这场“全民营销”中,部分持有牌照的经纪人利用所在经纪公司的资源,为房企促进成交,却不带来收益,俗称“走私单”。
李旭是华南区域一公寓项目的营销管理人士。他指出,传统三级销售渠道代理模式,像链家、Q房这种平台公司,由他们与开发商直签代理合同后,个人经纪人通过平台向开发商报备带客,客户成交后与这些平台按固定的分成比例进行佣金分成。
李旭说,开发商的全民营销政策,其实就是给了这些个人经纪人可以跳开平台公司的渠道,平台公司的收入肯定受到影响。
作为本次联合声明代表方之一,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就直指,开发商启用经纪人个人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如果持有牌照的经纪人是在合法合规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任职,那就涉及开发商没有经过相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同意,私下引诱经纪人合作的情况。
“利用经纪公司的资源来成交,并且中间涉及金钱报酬,这样的走私单行为,会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呢?会不会涉及行贿呢?这部分私下支付给私人的报酬,到底有没有交税,是否涉及偷税漏税?”郑叔伦直言。
一位链家城市站的中层管理人士也告诉记者,“飞单”、走私单是平台最怕的,这相当于拿着平台的资源和平台带来的客户赚外快,有些经纪人走私单走得相当猖狂。
“难道不允许别人赚钱”
五大中介机构在声明中对“全民经纪人”的定义是: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不论执业资质,发动一切不特定个人充当“房产经纪人”,为其提供客户信息,并在成交后交付予个人一定报酬。
“要抵制市场上一些利用大公司去看房的‘撬单跳单’行为的个人和机构,规范房地产代理市场。”深圳资深经纪人谢林锋表达了对联合抵制声明的支持。
而对开发商而言,不管是传统中介机构经纪人,还是“全民经纪人”,只要能帮他们销售房源,就是他们需要的经纪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展研究部主管华洪对记者表示,“全民经纪人”模式在新房代理领域属于近年来的一种全新营销模式,对传统依赖中介引流、转介等代理业务影响比较大,而这次几大龙头企业一起发起抵制,也是传统中介代理对这种新业态模式一次比较大的集体反抗。但也要理性看待,任何运营模式的创新,最终能否生存下去不是行业说了,而是消费者。
一位在深圳有在售项目的房企市场营销端人士认为,中介机构抵制“全民经纪人”的理由并不充分,“难道还不允许别人赚钱了?”
五大中介机构在声明中表示,“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无法根本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严重妨碍了房地产经纪业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行业市场的良好“生态环境”。因此,他们将坚决不接受任何“全民经纪人”等模式的分销合作或类似操作行为;坚决不参与任何开发商/发展商/渠道商发起的分销转介类“全民经纪人”违法违规营销模式;坚决不发布“全民经纪人”等违法违规营销模式下的分销转介项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坚决打击公司经纪人个人以所谓“全民经纪人”营销模式的各种走私单行为。
华洪也进一步指出,对于经纪人走私单,协会是有相关行业自律规范予以禁止的,一旦经机构反馈,查实属实,将被记入不良信息记录,严重的甚至会吊销星级,甚至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张成是一名代理策划经理,他所在的中介机构未参与本次的联合抵制,但他也认为,“全民经纪人”模式最大的问题是会导致平台经纪人拿着平台资源拉客然后绕过平台拿佣金。这不是动蛋糕那么简单,这相当于是平台养人又收不回成本。“如果平台消失了,真只靠所谓的全民营销,开发商也拉不到客。”
“我们发表联合抵制声明,是为了引起全行业的重视,我们不排除视事态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联合行动的可能。”五大中介机构在声明最后如是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声明:文章转载分享,不做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即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