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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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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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
            基金
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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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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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球视角
OUR VISION

全链条把关 IPO从严审核将“严”在哪里?

时间 :2024-02-26     点击:158 次

      首次公开募股(IPO)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完善相关政策机制,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近日表示,将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同时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从严把好IPO质量关,防范“病从口入”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其中,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目的在于强化IPO信披监管,对于“带病申报”将产生长期威慑,倒逼发行人提高申报质量、中介机构提高执业水平,以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进而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性和投资者信心。

  现场检查逼退不合规企业

  现场检查是新股发行改革下事前监管的主要方式,早在2017年,证监会就启动了对IPO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随着注册制改革在全市场的逐步铺开,对拟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更加普遍运用于发行监管,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证监会重点防范财务造假,强化内控和公司治理要求,关注持续经营能力,精准执行产业政策,整治信息披露中的过度包装、“伪创新”等问题,强化发行定价等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现行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始于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明确了按问题导向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问题导向企业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审核或注册部门根据举报投诉情况、审核问询存疑事项等确定;随机抽取则是按照5%的比例从拟上市企业中随机挑选出接受检查的项目。证监会按照异地交叉检查原则,选派检查组进驻拟上市企业进行检查。

  据统计,截至目前,2021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对95家首发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其中45家IPO已经终止,撤否率达到47%,绝大多数为主动撤单。但值得注意的是,撤回比例高的年份主要集中在2021年和2022年,撤否率均超过了50%,2023年开始,被抽中现场检查的企业撤回数量、撤回比例明显降低。

  2023年,证监会共对17家拟上市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截至目前撤回的企业数量有2家,分别是海通证券(9.060-0.11-1.20%)保荐的羊绒世家和民生证券保荐的恒业微晶。

  近期被开具400万元罚单的思尔芯,就是在现场检查中被证监会发现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被行政处罚的。该公司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当年12月证监会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即便后续思尔芯撤回上市申请,但根据“申报即担责”,证监会仍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最终发现思尔芯的证券发行文件中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情况,对发行人和相关负责人从重处罚。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思尔芯被处罚这一案例向市场释放了非常明确的信号,即证监会对于欺诈发行行为零容忍,不合格企业不要试图蒙混过关。这不仅是对思尔芯一家公司的处罚,更是对所有正在或准备申请上市的公司的警示,企业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而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拟上市企业

  现场检查比例将提高

  “未来,拟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比例将超过5%。”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证监会最新的监管表态明确表示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同时也提出要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肯定了过往多年来现场检查在从严审核中的作用。

  一般来讲,现场检查从检查组进驻企业到检查结束约两周时间,其间检查组重点聚焦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疑事项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除了揪出欺诈发行的“害群之马”外,现场检查还会对存在内控、会计处理等违规行为的拟IPO企业予以监管警示、纪律处分等。未来处罚会更严格,相较以前出具警示函,未来可能实质性处罚会更多。

  业内人士表示,总体来看,现场检查作为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及书面审核问询的有效补充,对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引导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检查中还存在个别检查对象随意撤回发行申请或消极配合检查工作等情形,需要进一步强化“申报即担责”要求,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2023年11月,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和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目前现场检查规定仍在征求意见阶段,后续正式发布版本将会根据收集的意见、市场当前情况不断完善,待正式版本发布,现场检查的监管节奏和力度将明晰,市场预期也将更加明确。

  全链条把关持续加强

  记者从证监会相关部门了解到,证监会正评估总结近年来发行监管工作实践,更加聚焦严把IPO准入关,在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机制。重点是更加突出发行上市审核监管全链条的把关。证监会、交易所、派出机构都会加强发行上市监管,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另外,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前期已经在沪深交易所设立了驻点小组,也会进一步加强监督。

  实际上,注册制下的IPO始终处在从严监管的聚光灯下。统计显示,2023年A股共有271单IPO终止审核,其中上交所终止92单、深交所终止140单、北交所终止39单。另外,上交所有4家企业终止注册,深交所有5家企业终止注册。

  2024年以来交易所仅新增受理1家企业公开发行申请,但已有47家拟IPO或拟公开发行的企业终止审核。其中,45家因撤单而终止审核;剩下的2家中,1家因为上会被否而被终止审核,另1家则因为中止审核后未能在3个月内消除中止审核情形或补充提交有效文件,而被终止审核。

  与此同时,现有700多家拟上市企业处在排队序列。田利辉建议,未来IPO需要落实穿透式监管,提升信披质量,开展财务核查,质询内部控制。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为高质量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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