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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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
            基金
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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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宣“收储商品房” 一线城市加码稳楼市

时间 :2024-08-08     点击:96 次

      近期,全国多地发布的房地产市场系列新政中,已有“收储商品房”模式具体落地。与此同时,一线城市也开启了“以购代建”的模式。

  8月7日,据深安居发布的消息,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向深圳市域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范围包括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关于征集房源条件,包括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户型面积合适、生活便利以及手续齐全等。其中,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65平方米以下)要求;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一般来说,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即地方政府组织当地国企从开发商手里买房,这项政策被业内称之为商品房“收储”。中国人民银行此前明确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另外,自“5·17新政”以来,多地已出台政策鼓励国企收储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其中包括河南新乡、山东烟台等城市。此外,云南昆明、江苏徐州等城市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收储工作的落地。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继深圳之后,一线城市已经开启了“以购代建”的模式,预计京沪后续也有望跟进。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则在今年5月进行了局部的探索。当时,增城区新塘镇表示拟采用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的安置房源,房源交易单价以成本法的评估方式确定,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收储”有利于市场库存的去化,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库存效果最为直接。不过,从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少数城市明确按照周边房源进行定价。有房企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收储”的关键是价格,仍需综合考虑“收储”参与各方资金和收益需求的平衡,要“因城施策”合理评估房产交易价格。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认为,国企收储的推进可能会面临一定挑战,包括收储价格、供需错配等,比如在一些房企库存压力大、出售意愿较强的城市,保障房需求相对有限,国企收储规模可能较小;而在一些保障房需求相对强烈的城市,市场库存水平可能也不高,房企折价出售存量房的意愿也相对较低。目前“促需求+去库存”的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去库存”相关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市场情绪的恢复及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若下半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则将对去库存、稳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企稳恢复。

  除央行提供的低成本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资金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城市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消化存量住房。比如,郑州对于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前期收购阶段一次性补贴每平方米200元,相当于一次性贴息2%左右。那么,如何提高地方政府收储的积极性?有分析人士建议,由于当前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国家在融资方面可考虑再进一步降低利率,适当降低成本。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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